关于2023年同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5号)和教育部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贯彻落实同济大学《关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》及专项行动,增强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,弘扬新时代同济文化,培养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组织申报及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项目内容
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所含的各类项目,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“国创”)、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“上创”)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 ,以下简称“SITP”)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严格遵循“兴趣驱动、自主实践、重在过程”的原则,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、善于质疑、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,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。
2.申报类型
项目类型分为: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: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型研究项目设计,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成商业计划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等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3.申报对象
申报者应当为我校2019级(五年制)、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,且品学兼优,学有余力,对科学研究、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,善于独立思考,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,能在导师的指导下,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,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、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。
鼓励跨专业、跨学科合作研究,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、跨专业、跨学科合作项目。
4.申报要求
项目来源包括“导师推荐课题”和“学生自主选题”两种方式。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,具有探索性、学术性、实用性、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,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,与社会、生产、科研等实际相结合。其中导师推荐课题分为“萌芽计划”、“国豪直通车”和“成长计划”三类。“萌芽计划”类建议团队中以2022级本科生为主;“国豪直通车”类建议团队主要成员以国豪书院学生为主;“成长计划”类建议团队主要成员为“非2022级本科生为主”。
原则上项目以团队申报,申报团队最多为5人,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。所有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。
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教师,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。指导教师职称须为中级及以上(未定职称人员需为博士)。每位教师原则上指导项目数(导师推荐课题和自主申报课题累积计算)至多为2项。
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的实施。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。(如项目不能如期完成,可于当年申请项目延期结题)。
学生以所选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作为申报项目托管学院,并在该学院完成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结题的所有环节(申请学院应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及答辩工作)。
本年度立项的国创、上创项目团队需要参加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,将以上活动的参与作为结题验收的一部分。
5.资助经费
国家级、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/项。
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0.3万元/项。
6.申报程序
2023 年3月6日前,学生在“同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”中进行网上申报。(网址:)。“导师推荐课题”和“学生自主选题”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,逾期则视为无效。
2023年3月7日-3月10日,创新创业学院根据《同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》和项目的申报情况,确定各学院(系)各级别名额分配比例。
2023年4月3日前,各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。所有申报项目均须参加答辩,确定本单位推荐立项项目,并予以公示。各学院(系)登录CXCY系统下载《2023年各级创新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》并由学院相关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(瑞安楼805B),扫描版发送至邮箱。
2023年4月3日-4月8日,学校将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并备案。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,项目公示后予以正式发文公布。
7.说明事项
项目立项后,如无特殊情况,原则上项目小组不得变更研究内容,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。2022级学生如因主修专业更换确需变更项目研究内容、小组成员或指导教师的,由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,并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变更信息,由导师,学院管理员及系统管理员逐级审核,项目变更情况以创新创业学院的审核结果为准,具体执行准则另行通知。
所取得的项目成果产权归学校所有,发表学术论文时应该注明同济大学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、“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、“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。
2023年双创项目专项方案参考具体对应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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